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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违纪的非道德因素

2001-02-15 来源:光明日报 詹华如 我有话说

学生违纪,道德因素是一个方面,而在不少情况下是非道德因素引起的:(1)想表现自己的“幽默感”或绝招;(2)因某种事情的触发而冲动;(3)生理发展阶段的特征反映;(4)紧张心理造成的失误;(5)倔犟、爱动等个性使然;(6)由误会引起的;(7)偏科,对学不进的学科放弃,不努力,精力不集中;(8)在做好事的过程中无意识犯错;(9)粗心大意酿成的过失。

如果老师在批评他们违反纪律时太多强调道德原因,时间一长,他们势必会对自己作出不正确的评价:认为自己是坏孩子。而这种思维定势一旦形成,就必然对日后教育、转化他们带来相当的困难。

作为教师,对于孩子们的违纪行为不仅仅是批评,还应该给以充分地理解。就教育艺术而言,教师也不能片面强调学生违纪的道德因素,而应该强调非道德原因。这样做,就把违纪的孩子摆在有缺点的好学生行列之中,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好孩子犯错误,从而保护了他们的自尊心和上进心。

单就纪律去就事论事,企望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,往往事倍功半,这是被教育实践所证明了的。因为,违纪的背后还藏着生理的、心理的、个性的诸种因素,是一个复杂的变数。教育者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再对症下药,而不能主观地简单从事。

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在进行纪律教育的过程中,既要看到道德因素的一面,又要看到非道德因素的一面;既要尊重学生人格,提高觉悟,又要讲究方法,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。这是一个常抓常新的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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